一般情况下,发生火灾后,报警和救火应同时进行,因为救火是分秒必争的事情,早一分钟报警,消防车早一分钟到,就能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耽误了时间,小火就可能酿成大火。而且,火灾的发展常常是难以预料的,有时火势看似不大,认为自己能够扑灭,却由于各种因素,火势突然扩大,这时才向消防队报警,就会使灭火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当发生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边呼救边处理。如果认为有能力、有把握将初起火灾扑灭,而相应的灭火器就地可取,懂得使用,那就应立即把火扑灭。如果认为无能力扑灭这起火灾,就应赶快报警,并在报警的路上边喊边跑,以获得群众的帮助。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火灾事故状况下,所有消防应急照明和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必要的帮助,因此响应迅速、安全稳定是对系统的基本要求。
1.应急转换时间
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
2.应急工作时间
系统选用的蓄电池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必须满足要求,考虑到电池在日常充电老化中容量会自然下降,工作环境温度的变化也会导致电池释放容量发生变化,因此规范要求的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低于产品标准的要求。
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
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
1.系统的应急转换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系统在正常照明中断后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分配电装置设计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控制装置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控制装置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集中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能够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工作状态。分散设置蓄电池组的系统,其控制装置能够手动控制各蓄电池组及转换装置的工作状态。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唐山消防设备销售内容的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于2024/4/29 12:33:0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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