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盐、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
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图书馆是公共聚集场所之一,其特点是:电器设备多;图书资料多;人员流动量大,管理难度大。为了做好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进出图书馆的人员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入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图书馆的各级领导要定期对馆内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定期对馆内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馆内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4、进出各阅览室的楼梯、通道必须畅通,并悬挂“安全出口”标识等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5、制定“图书馆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学会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和引导人员疏散的方法。
6、严格加强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值班登记,确保图书馆的安全。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邢台消防培训要求的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于2025/5/1 17:19:08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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