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2.9.3.1 理化检验仪器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化学成分分析装置或者定量光谱分析仪,便携式硬度计不少于2台。工厂化预制管段制造单位还应当具有材料试验机。
E2.2.9.3.2 无损检测仪器
工厂化预制管段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射线检测仪器不少于2台、超声检测仪器不少于2台。
E2.2.9.3.3 零部件及产品性能检测仪器
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制造单位应当具有阀门性能调试与检测仪器。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A2.2 设计文件(C 类) 审查:设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批准程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体系文件的规定;
(2)外来设计文件是否按照体系的要求进行确认;
(3)设计采用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元件组合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元件材料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4)设计文件上注明的无损检测要求、热处理要求、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合同的要求,设计图样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产品标准有强度校核要求时,强度计算书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6)设计变更(含材料代用),是否有设计单位的书面批准文件。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三) 管道轴测图上标明管道受压元件的材质和规格、焊缝位置、焊缝编号(区别现场固定焊的焊缝和预制焊缝)、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局部或者抽样无损检测焊缝的位置、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缝位置等,并且能够清楚地反映和追溯管道组成件和支承件;
(四) 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者复验、试验报告(由使用单位或其委托方采购的管道元件除外);
(五) 管道施工检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检验和试验报告;
提交安装质量证明文件时,同时还需要提交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4/4/24 13:06:3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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