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长输管道安装(GA1、GA2)
1.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B)
2.公用管道安装(GB1、GB2)
3.工业管道安装(GC1、GC2、GCD)
1.锅炉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二。
2.管道安装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一。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不单独进行许可,各类气瓶安装无需许可。
4.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可以设计、安装与其制造级别相同的压力容器和与该级别压力容器相连接的工业管道(yi燃yi爆有毒介质除外,且不受长度、直径限制);任一级别安装资格的锅炉安装单位或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均可以进行压力容器安装。
5.压力容器改造和重大修理由取得相应级别制造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单独进行许可。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2.2.9.2.3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具有产品检验与试验所必需的检测仪器与装置,包括搪玻璃层测厚仪不少于2台、不低于20kV的直流高电压检测仪不少于2台、搪玻璃件几何尺寸检测工具、整机试验台、搪玻璃釉理化性能检验装置。
C2.2.9.2.4 试制造
(1)试制造样品应当为搅拌容器;
(2)试制造样品的结构型式、尺寸、规格应当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3)申请产品规格小于或者等于5000L
的,应当提供所申请的规格的试制造样品;申请产品规格大于5000L,且小于或者等于12500L的,应当提供大于或者等于6300L 的试制造样品;申请产品规格大于12500L的,应当提供大于或者等于16000L的试制造样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基本条件
(1)充装单位取得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注C-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具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安全检查的场地,安全检查场地应当设置在充装站区内,并且有必要的维修、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
(3)具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地;
(4)充装场地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者设有足够能力的换气通风装置,以避免形成危险的性混合物或者毒性气体,出现富氧或者缺氧等环境;根据充装气体的危险特性,还需要增加如充装场地环境温度控制等安全措施;
(5)设置安全出口,周围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符合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有关规定。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C3.7.1.2 设备控制
设备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设备及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附件控制,包括采购、验收、建档、操作、维护、使用环境、检定校准、检修、特种设备自行检查、报废等;
(2)设备档案管理(含装卸用管),包括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校准检定计划,校准检定记录、报告等档案资料;
(3)设备状态控制,包括设备使用状态标识、检定校准标识、法定要求定期检验的设备检验报告等。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取证生产场地要求的济南群峰于2025/3/5 18:17:1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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